第27节(1 / 2)

兄宠 长沟落月 2834 字 9天前

许攸宁是个很有耐心的人。每每此时, 不但会温声的告诉她这个字怎么读,还会跟她解释这个字是什么含义。甚至还会触类旁通的讲到这个字用到其他地方的释义。

叶蓁蓁就觉得许攸宁要是做老师,那肯定会是很出色的一个老师。

而有这样的一个老师,她觉得她也许可以将自己‘识字’的计划提前。

毕竟她原本就认得这些字,但要装了不认得,慢慢的学会其实还是挺费力的一件事。而且为免许攸宁看出来她识字,她还得经常问他这个字怎么读,那个字是什么意思,挺麻烦的。

于是这会儿叶蓁蓁看许攸宁低头提笔抄写经书,写出来的字一个个都很肃穆,也很端正,她心里羡慕之余,就说道:“哥哥,我也想学写字。”

许攸宁闻言没有抬头,只笑道:“好。等我写完这一篇经文就教你。”

他心里喜欢这个妹妹,觉得她是个纯粹良善的人,但凡她想要做的事,他很少会拂她的意。

有一次叶荷花到他们家来串门,看到他们兄妹两个的相处,就曾笑着对叶细妹说,看他们两个比旁人家的亲兄妹还要亲。许攸宁当时听了也笑。

以前家里只有他和许兴昌,他从来不晓得有个妹妹会是什么样的感觉,但是现在他知道了。

每次听到她娇娇软软的叫着他哥哥,看到她对他展颜一笑,就会觉得心里软和下来。而每次看到她不高兴了,蹙起眉头来的时候,就恨不能给她所有,只要她能再次高兴起来。

更何况只是教她写字而已。自然是她想如何就如何了。

叶蓁蓁听到许攸宁同意了也很高兴,就丢开手里拿着的《三字经》,乖巧的坐在一旁。也不吵闹,右手托腮,安安静静的看着许攸宁抄写经文。

许攸宁的手长的很好看。手指修长匀称,指甲盖也是窄长的,修剪的干干净净。仅看手,就会觉得他是个很温润的人。

而且虽然长在乡下,但叶蓁蓁总觉得许攸宁身上有一股子闲雅清贵的气质。也许是因为他这个人太沉静了,面对什么事的时候眉眼间永远都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。

就比如现在,许攸宁只是低头提笔很安静的在写字,其他什么事都没有做,也什么话都没有说,但叶蓁蓁就觉得他是个贵公子。

可惜自己不会画画,要不然倒是可以将这幅场景画下来。不过也没有关系,许攸宁不是会画画嘛,还画的挺好的,以后可以叫他教自己。

叶蓁蓁脑子里正想着这些事,许攸宁已经将一篇经文抄完了,抬手将笔放到旁边的笔架上面。

这笔架是他自己做的。也没有多复杂,就是取了一截木头,雕成了个山字模样。是样式最简单的那种笔架。

见叶蓁蓁目光盯着这个笔架瞧,他就笑道:“等往后你学会写字了,我就雕一个兔子的笔架送你。”

叶蓁蓁是属兔的。而且在许攸宁的心里,觉得叶蓁蓁就跟只小兔子差不多。性格乖巧软萌,只想让人抱在怀里,伸手轻抚她身上洁白的毛发,或是抬手轻轻的捏一捏她长长的耳朵。

这么多时日相处下来,叶蓁蓁跟他已经很熟悉了,心里也确实将他当成自己的亲哥哥来看待,所以也不再跟以前一样,许攸宁送她什么东西她还觉得不好意思收。现在她甚至都敢和许攸宁提要求了:“我要桃木的。而且最好一对。好事成双嘛,一只兔子看着太孤单了。”

她在提这些要求的时候许攸宁一直在含笑看着她。

清晨的日光从窗子里面斜扫进来,落在她的头上,肩上。连她的眼眸中仿似也有日光轻洒进去,明亮灿然。

一双形状好看的纤眉也微微的上扬着,显得整个人都很生动活泼。

叶蓁蓁刚来到他们家的时候虽然也会叫他和许兴昌,但是许攸宁看得出来,叶蓁蓁其实还是局促的,对他们也很客套。性格也比较腼腆,能不说话的时候就尽量不说话,脸上也很少会有笑容。不过现在她已经变得爱笑了,跟他们的关系渐渐的亲近,人也变得活泼起来。有什么话也敢和他们说了。

许攸宁觉得这样很好。他很乐意有这样的一个小妹妹,也很愿意一直这样宠着她,看她每天高兴的模样。

所以面对叶蓁蓁提的这两点要求,他丝毫都没有异议,唇角带笑的点头答应:“好。”

叶蓁蓁也笑。眉眼弯弯的,看起来很可爱。

外面传来叶细妹的叫喊:“阿宁,蓁蓁,出来吃早饭。”

叶蓁蓁答应了一声,然后站起来推着许攸宁转过身往外走。

等到了堂屋,就见叶细妹正将一盘子清炒菠菜放到桌上,看到他们两个,就叫他们:“快过来吃饭。”

许兴昌原本已经在椅中坐了下来,这时也站起来帮着叶蓁蓁将许攸宁推到桌旁。

早饭是大米粥。因为萝卜已经长成,可以吃了,叶细妹还将两颗萝卜切成丝,加了点盐腌制一会儿。等萝卜里的水分要淅出来了,用手稍微攥干萝卜丝里的水分,再加面粉搅拌拍成饼,锅里放油,煎了一盘子金黄色的萝卜丝饼。

喝着煮的稀稠适中的粥,再吃上一块萝卜丝饼,叶蓁蓁觉得很满足。当然,也很饱。

等她吃完了一只萝卜丝饼,正伸筷子去盘子里夹第二只的时候,就听到叶细妹在跟许兴昌说话。

“早上我端着衣裳去池塘边洗的时候碰到玉珍了,她说她今儿要进镇买点东西。我寻摸着家里的棉花已经用完了,也要买些。这眼看着天气也要冷下来了,还想去镇上扯两块布给我和蓁蓁也一人做身棉衣,就跟玉珍说了,待会儿跟她一块儿去镇上。”

许兴昌连忙答应下来:“好,你去。多带点钱在身上,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别不舍得花钱。”

家里的一应收入,包括许兴昌挣的束脩也好,许攸宁雕木雕,抄写经书挣得的银钱也好,悉数都交给了叶细妹打理。叶细妹一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,推辞来着,但被许兴昌和许攸宁坚持,说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,他们挣得的钱不交给她给谁?

说的叶细妹最后也只得收下了。不过她不曾乱花过一个铜板,就是想要给家里买什么了,也必定要先和许兴昌商议。

叶细妹笑着点头:“你放心,我知道。”

她还是带了一份嫁妆过来的。而且现在许兴昌和许攸宁父子两个人都挣钱,家里的日子还是尽可过得去的。

叶蓁蓁这时一边咬萝卜丝饼一边在想事情。

穿越到这个异世这么长时间,她的活动空间一直在龙塘村。不,准确的说,是以许家为中心,旁边的这一块儿地方。龙塘村很大,好些地方她还没有去过。

原本她还不觉得有什么,但是现在听叶细妹说起进镇的事,她忽然就很有冲动也想进镇去看看。

上辈子她虽然是个好学生,乖乖巧巧的从来不惹事,也很少去很热闹的场地,但是她其实也不是个宅女,只要有空也会出去玩一玩。

就转头看叶细妹,说:“娘,我也想跟你进镇去看看。”

叶细妹拒绝:“这怎么行?你爹待会儿要去学堂里面教书,你再跟我去镇上,就让你哥一个人在家啊?娘不放心。”

又和声和气的劝说叶蓁蓁:“蓁蓁乖啊,你就在家里陪着你哥,娘给你带白糖糕吃。”

许攸宁腿脚不便,去哪都不方便,叶细妹当然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。有叶蓁蓁在,许攸宁想去哪里叶蓁蓁还能推着他去。